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作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办理相关案件并监督指导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十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致贺信指出,“中国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积累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益经验”。2023年10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出处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24年第4期26-33,共8页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