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与发展,是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抓手,对于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盱眙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通过“内挖潜力、外聚合力”,推进矛盾纠纷在源头上实质化解。“干”字为先,建强调解力量面对群众利益诉求复杂多变社会矛盾纠纷持续上升的新形势,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盱眙法院坚持走诉前调解之路,全面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阵地建设,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专业高效的力量支撑。
出处
《群众》
2024年第16期39-4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