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办法(试行)》包括配置管理、维护和使用管理、处置管理、基础管理、信息化管理、资产报告等内容。其中,配置管理方面,《办法(试行)》明确,主管部门应当科学配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形成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债券资金、单位自筹资金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应当依法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落实资金来源,加强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