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法兼修”是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本质特征和核心素养。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是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的基本目标。首先,法学专业应基于学生学习和“德法兼修”养成规律,按照认知、巩固、深化与行动四个阶段有序构建课程思政教学阶段体系,形成全过程育人模式。其次,从制定课程思政教学文件、整体规划课程思政元素融入、建立理论与实践教学协同机制、打造课程思政教学方法体系等强化教学运行体系的“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功能。并从组织保障体系、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及激励保障机制等构建课程思政教学保障体系,促进“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实现。
出处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83-87,共5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
基金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HNJG-20230840)阶段性成果
湖南理工学院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融入法律硕士‘环境资源法专题’课程思政教学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YJG2023A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