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大会执行主席习仲勋向全体人大代表高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由本次会议通过!”3037票赞成、3票弃权,高票通过!北京人民大会堂内,掌声经久不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又称“八二宪法”,宣告诞生。“八二宪法”作为我国现行宪法,是在“五四宪法”的基础上“另起炉灶”,是对“七八宪法”进行大幅度修改而成的,是一部面貌一新并且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的宪法。
出处
《人民之友》
2024年第9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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