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个体食品零售超市销售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无标签食品,是否必须要处罚?”简明扼要地概述法律观点,主要以新疆区域为例。一、情景案例执法人员进入某个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个体食品零售超市,发现该店销售无标签的食品(假定是预包装食品),该店经营者自称从县域内某食品加工小作坊购进,该食品上没有任何标识。执法人员欲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处罚。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4年第9期19-20,共2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