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纪录片创作领域,人工智能能够在素材优化、内容生成、交互式传播等多个方面提供技术支持,为观众带来新奇的视听体验,丰富纪录片真实的意涵。然而,这种“编码真实”也极有可能带来信任危机、社会认知挑战及隐私风险。根据纪录片发展的历史经验,人工智能可以成为纪实拍摄手段的有益补充,形成纪录片创作的新方式与新形态,但创作者仍需恪守纪录片创作的本质与底线,即人类通过影像对现实世界进行具身观照与人文思考。
出处
《中国电视》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68-74,共7页
China Television
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算法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3ZXZB03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