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保持我国稳定的城镇化率、弥补城镇化增速缺口的重要手段,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既能够通过推动城镇消费群体扩大和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城市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又能够通过剩余劳动力转移激发农业农村活力,促进乡村新质生产力发展。当前,我国大量居住在城市的农业人口未能完成其市民化进程,尚未全面享有与居住地居民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究其原因,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能力”和“意愿”都较为薄弱。因此,要从提升“能力”和“意愿”两方面入手,即通过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的正规性和稳定性以及开展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践的培训与引导来提高其市民化“能力”;通过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激励机制以及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会成本来提高其市民化“意愿”,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民工中学阶段随迁子女阶层认同及其生成机制研究”(编号23ASH0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