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总对总”工作—与有关中央单位协同化解本领域、系统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总对总”机制有助于高效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对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形成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枫桥经验”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指明了方向。
出处
《中国拍卖》
2024年第9期30-32,共3页
China A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