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社会”概念与实证主义的“社会有机体”概念既有本质区别,也有理论关联。马克思虽多次批评孔德,但部分接受了其基于“事实”及其结构功能分析的“有机体”概念。实证学派的“社会有机体”概念只是科学主义范式下的类比物,它从属于“对象一客体”的认识论范式,并一定程度上巩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与之相对,唯物史观的结构性、系统性的社会理论体系在诸多层面超越了实证学派的社会有机体理论。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4年第8期152-152,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