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指出“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把祖先留下的这份珍贵财富世世代代传下去”。2019-2021年,北京市分3批次公布共1056栋(座)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这些建筑建成时间跨度达700年,承载功能多样,建筑风格多元,是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将历史建筑列为法定保护对象。与对文物建筑保护维持原貌的要求不同,《条例》明确鼓励支持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如何解决好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利用的关系成为做好这项工作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北京市通过推动试点先行和健全“政策工具包”等方式,不断探索历史建筑保护更新的实施路径,让越来越多的老建筑焕发新活力。
出处
《前线》
2024年第10期63-6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