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之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现代化的全面超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路径,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推动环境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创造中国生态环境治理“新奇迹”。
出处
《国家治理》
2024年第18期51-56,共6页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重大研究专项(项目编号:18VZL013)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特别委托课题“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研究”(2021ZQH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