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藏族习惯法是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调处日常纠纷、维系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治藏背景下,对藏族习惯法的治理功能和文化内涵进行辨析和诠释是挖掘本土法治资源,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应有之义。以电影《草原》作为民族志文本,透过法律人类学视角对藏族习惯法包含的纠纷解决策略、社会控制功能及民意价值追求等问题进行研究,尝试还原藏族法律文化生发的外在社会基础和内在文化逻辑,以此获得对传统法律文化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理解和反思。进而认为,尽管藏族习惯法中诸如“有罪推定”“疑罪从无“”起誓取证”等规则在特定生活脉络中具备一定合理性,但不应将习惯法一概视为古今适用的有效社会控制,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和改造,促进全面依法治藏及法治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52-161,共10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三治’结合视角下新时代涉藏地区乡村治理问题研究”(19BMZ034)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度人文社科类高层次人才项目“青海藏区基层法律使用问题调查研究”(2018XJG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