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4月8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4年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说明一、《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27期19-21,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