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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真欲老蛮乡——李光的居儋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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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光是南宋的名臣,越州上虞(今属浙江)人,官至参知政事(相当副宰相),先后三次任吏部尚书,与李纲、赵鼎、胡铨并称为“南宋四名臣”。他力主抗金,反对“议和”。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李光被秦桧死党万侯高诬告怨恨皇帝,被贬广西藤州(今广西藤县),任建宁军节度副使。绍兴十五年(1145年)又被秦桧心腹藤州知州杨愿诬告作诗讥讽朝廷,被贬琼州;绍兴二十年(1150年)遭秦的心腹吕愿中诬告“私修国史”,与胡铨赋诗酬唱,“议朝政”,再被贬昌化军(今儋州)。
作者 韩国强
出处 《海南人大》 2024年第8期52-5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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