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颠覆性科技发展对社会系统的改造是全方位的,传统法学与单一技术法学对社会系统变迁的回应始终缺乏系统性和体系性,亟须一种统合全方位、全领域、全业态、全模式的科技法学,以调整由颠覆性技术发展带来的日益更新的社会关系。科技法学是调整法律与科技互动关系的学问,其通过特有的问题意识、理论体系、制度工具、研究方法等协调技术发展与安全之间的问题。目前,我国科技法学体系建设还存在科技法学关涉技术范围广泛,难以形成统一理论体系、难以打造核心课程体系、难以锚定人才培养目标等问题。因此,科技法学体系建设在理论层面可以化约为解决“发展与安全”矛盾的基本定位,一是形成以“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单行法”为基础架构的科技法学课程体系,二是形成“硕博贯通,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体系。
出处
《张江科技评论》
2024年第3期30-32,共3页
Zhangjiang Technology Review
基金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3~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新文科’背景下经济法学课程思政教学体系设计研究”(项目编号:cqgj2301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