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医”协同发展是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理念,而深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支付方式改革则是强化“三医”协同的必然要求。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不仅有利于“三医”协同,而且有利于从制度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本文基于DRG背景下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开展“三医”协同发展的工作实践,梳理DRG背景下“三医”协同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包括医保改革、医疗改革、医药改革的内容、意义和协同发展机制,即:医保改革为医疗改革、医药改革及其联动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基础支撑;医疗改革则是“三医”协同发展的主体和基本途径;而医药改革是“三医”协同的突破口,通过医药改革优化医药卫生体系,为医保改革、医疗改革提供存量资源。深化DRG支付方式改革对实现医保经办部门、医疗和医药三方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张江科技评论》
2024年第3期45-47,共3页
Zhangjiang Tech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