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学术界关于认罪认罚量刑从宽正当性根据问题的研究,可以归纳为基于特殊预防刑理论的法定从宽以及基于契约自由理论的交易从宽,两种理论分别源于实体法领域和程序法领域,在证成量刑从宽正当性问题上:特殊预防难以涵盖量刑从宽的正当性根基,而契约自由亦与量刑从宽的正当性不适配。肇源于德日刑法学界的实质责任主义理论以法秩序的复归为核心,具有扩大量刑情节选择范围的理论机能。利用实质责任主义理论证成量刑从宽的正当性,能够避免陷入悔罪条件的争议,兼容法定从宽以及契约自由的法理,彰显刑事政策,在冲突中开辟了一条圆融的统一正当性理论的道路。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41-51,共11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建模下的基准刑问题研究”(22SFB4015)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