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就不合格党员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置党员的教育转化却成了个别单位和部门从严治党的薄弱环节,认为“一错定终身”而不想管、感觉“评完了事”而不愿管、奉行“好人主义”而不敢管的不良倾向和现实问题依然存在。党章明确,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基层党组织必须站在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受处置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坚决克服“评完了事”的错误认识,自觉担负起教育转化的政治责任,变评议结果“终点站”为“中间站”,确保相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