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75年来,从零开始、不畏艰辛、历经坎坷,建设出一条符合国情、适应时代的法治之路。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改革开放初期,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以法治国”的表述;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
出处
《法人》
2024年第10期18-2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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