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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监管新规直击预付费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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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预付费模式在多个领域广泛应用。近年来,一些养老机构推行“预付费养老”,以“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提前收取养老服务费和医疗备用金。然而,预付费模式在提供便利和优惠的同时,存在一定风险。如机构在资金链断裂后出现跑路、爆雷、退费难等问题,甚至有不法分子借此非法集资、诈骗等。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于10月1日起施行,其中从“预付费界定”“使用用途”“退费要求”等方面规范了养老机构预收费,强化多元管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 惠宁宁
机构地区 《法人》
出处 《法人》 2024年第10期53-54,共2页 Fare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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