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塔琳A.厄克特(Taryn A. Urquhart)和乔迪·维尔约恩(Jodi L. Viljoen)的研究为例,对评估工具SAVRY和YLS/CMI在西方少年司法中的运用进行探讨:工具的使用比例方面,使用比例最高的程序是量刑(处置)、美国成人证明/移送刑事法庭、加拿大成人量刑等;工具的专家证据可采性标准方面,标准因国家和地区不同而不同,要达到本国或地区专家证词的标准;评估者的背景方面,评估者包括心理学专家、精神病医生、少年工作者、缓刑监督官等;工具在司法文书中的陈述方面,大约41%的案件在判决中直接引用了危险评估结果,大约20%的案件在判决中指出了未成年人的具体保护性因素或优势;工具在司法决策中所占比重方面,法官普遍重视危险评估结果,并认为它是量刑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24年第4期128-133,共6页
China Prison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未成年人犯罪危险评估”阶段性成果(18BFX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