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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入职培训,辞职应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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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入职一家公司两个月时要求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入职培训的费用,否则不批准辞职。请问,这个要求合法吗?祝女士(山东青岛)律师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出处 《妇女生活(现代家长)》 2024年第10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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