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11月10日,对于我来说是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一天。当天,我和战友宋兆东、郝新斌在执行一起伤害案件的调查取证任务时,迎面碰上了省公安厅第1号通缉要犯李伟。见对方欲拔枪射击,我在来不及拔枪的情况下,毅然扑上去,并大喊一声:“有枪!”一瞬间,子弹从我的右眼下打进,贯穿后脑,我当场就失去了知觉。后来才知道,正是我的这个举动,为身后的战友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宋兆东快速拔枪,将李伟当场击毙,但对射中不幸被击中心脏,壮烈牺牲,年仅24岁。带着对牺牲战友无尽的怀念,带着对公安事业的深厚感情,伤愈归队后的我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投入、更加勤勉。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24年第8期1-1,共1页
Police Station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