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乡村建设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乡村数字治理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乡村数字治理中,发挥农民主体性成为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的关键,农民主体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建设功能、创造功能和评价功能推动乡村数字治理的稳步发展。然而,数字治理“悬浮化”、城乡“数字鸿沟”和农民自身数字贫困等导致农民从主体变为“客体”、主体功能发挥受限、主体需求偏离与参与积极性不足,丧失了主体性,成为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的障碍。因此,需要从回归农民主体本身、推进乡村数字治理契合农民实际需求、夯实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培育新型数字农民等方面重塑农民主体性,以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进程。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责任制下驻村干部履责困境与突破路径研究”(23BSH018),主持人李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