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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领导立法的显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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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领导立法是基于中国场域具有显著优势的政治原则和法治经验。党领导立法主要展现出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党领导立法的政治优势根源于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禀赋,彰显于党领导立法的过程中能够科学把握领导立法的原则、方式、尺度,确保立法工作始终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谋篇布局、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道路勇毅前行、肩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使命赓续前进。党领导立法的组织优势证成于党领导立法的组织实践过程中,表征于党领导立法的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原则三个方面。党领导立法的制度优势形成于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创新过程中,体现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内决策程序与立法程序的双向互动机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机制三个维度。其中,政治优势起着根本性、统领性、全局性作用,制度优势发挥着基础性、稳定性、长远性作用,组织优势是政治、制度优势发挥和效能转化的重要依托,三者有机统一于党领导立法的实践过程。
出处 《党政干部学刊》 2024年第7期47-56,共10页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程中的风险防范研究”(22CXSXJ11),主持人高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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