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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如何履行向其他股东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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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24年6月,思于公司与赵某某、田某某就三凡公司92%股权收购相关事宜,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框架协议》,该协议披露了三凡公司另有8%股权为第三人所有。同时明确,如三凡公司不存在披露之外的股权瑕疵及证照资质问题,思于公司三十天尽职调查结束后就应当无条件收购,否则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作者 李健
出处 《人民之友》 2024年第10期55-55,共1页 People's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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