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国有企业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交汇点。在新时代,有必要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体制进行整体性重构,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力量,推动国有企业反腐时间窗口前移,进而实现从事后反腐向事中反腐和事前防腐的转变。本文主要论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全面领导的制度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创新性地提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体制应进行整体性重构,变革为隶属于党委(党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构建国有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垂直领导制,实行总审计师的中央或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委派制。为此,进一步提出与这一改革相适应的配套政策措施,以期推动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本文的理论推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同样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内部审计体制的整体性重构。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1期10-17,共8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审计机构治理机制与审计质量研究”(项目编号:719320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数字化背景下国有企业风险管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1AGL01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美跨境会计审计有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JZD0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我国政策效果审计整合体系研究:理论、评价与应用”(项目编号:20YJC790048)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导向的审计治理与内部控制研究”(项目编号:22QNYC04ZD)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重点项目“中美贸易摩擦对北京企业海外投资的影响及应对研究”(项目编号:20JCB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