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排污许可证发证实践及证后监管工作基础上,总结出排污许可发证及证后监管中发现的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范围和类别不够精细、证载内容冗余及逻辑性不强、许可排放量约束力弱、证后监督管理机制以及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在顶层设计方面,细化固定污染源范围、优化管理类别、调整完善各行业技术规范;强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衔接,能够统一分类,同时,为各地预留基于发展实际的裁定空间;对平台及证载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强化内容逻辑关联。另外,完善排污许可相关管理及配套制度,建立更为高效、细化、精准的监管体系来落实许可证核发和证后监管方面的要求。通过上述多方面的举措和建议,以期为固定污染源“全覆盖”和“一证式”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支撑。
出处
《清洗世界》
CAS
2024年第9期100-102,共3页
Cleaning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