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人民银行等6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承载力。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人民银行等5部委也明确提出要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文件出台之后,金融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稳步提升。但同时也面临诸如信贷创新缓慢等方面的问题。人民银行佳木斯市分行紧密结合辖区粮食主产区的实际,在梳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状的基础上,总结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24年第9期48-50,共3页
Heilong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