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行政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念遵循。然而,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的识别判断标准较为模糊、缺乏操作性。如何科学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识别判断标准,不仅直接关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质效,而且对于完善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19期67-69,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课题《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判断标准》(GDJC2024036B)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课题《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识别标准》(ZSJC2024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