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负面清单开放是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普遍采用的方式。2024年1月,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生效,我国在国际自贸协定中的首张金融服务负面清单落地。中尼金融负面清单在形式上既与RCEP、CPTPP中的负面清单存在相似之处,又与这些负面清单以及我国自主发布的负面清单有不同之处,作为我国首张在国际自贸协定中金融负面清单的试验性特点,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同时,也进行了中国特色的制度规则创新。在我国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中,推进金融服务负面清单开放应把握好投资准入限制措施数量与开放程度的关系、自主开放与协定开放的关系、自贸协定签约国普遍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对外协定与国内立法的关系、高水平开放与特殊领域保护的关系、先行先试与普遍开放的关系。
作者
王方宏
魏弋来
WANG Fang-hong;WEI Yi-lai
出处
《海南金融》
2024年第10期72-87,共16页
Hainan Finance
基金
海南省2022年度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自由贸易港门户作用的制度分析”(2022HNMGC09)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