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段时期以来,激励教育、赏识教育备受欢迎。加上家长动辄举报教师等事件,导致部分教师遇到学生犯错时不敢管、不愿管。然而,教师的职责在于对学生的人格发展和道德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合理的惩戒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磨砺学生的意志。可以说,摒弃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当把戒尺还给教师,如何把握惩戒的尺度,发挥惩戒的作用与价值,是学校和教师面临的又一挑战。笔者结合教育实践谈四点看法。一、以法规为准绳,“敢用”要把握尺度目前,有些学校、教师对教育惩戒仍存在界限、尺度认识不清的问题,可能出现滥用、误用惩戒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