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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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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放假期间,学生外出增多。一些家长疏于管理,放任孩子骑电动车出行酿成事故的情形偶有发生,给双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来担?下面我们通过这个案例了解一下。案情简介李某与赵某系体校同学,事故发生时二人均为15岁未成年人。一日赵某骑电动车载乘李某外出,骑行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接触部位损坏,李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踝关节骨折。经鉴定,李某本次损伤构成十级伤残。赵某的父母为李某垫付部分医药费。
作者 蔡爽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24年第10期42-43,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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