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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驾照式记分”管理 须谨防“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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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将管理对象确定为定点医药机构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相关人员。其中,针对医疗机构医师的“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度是《意见》的焦点之一,也是业界最关注、讨论声量最高的一个话题。兵以治为胜,治以严为要。打击医保基金违规使用,“板子”不仅要落在医药机构,更要落到具体人员。《意见》及附录中的《记分规则》是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迈出的关键一步,也是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举措。
作者 张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卫生》 2024年第11期7-7,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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