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与教会的关系是西方文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宗教改革、工业革命和启蒙运动的发展,政教分离的做法逐渐成为部分西方国家治理宗教的重要手段。1905年,法国通过《政教分离法》,坚持国家宗教中立,保护个人宗教信仰自由,开创了法国世俗性立法的先河。宗教从此退出法国公共领域,公立教育不断发展,个人信仰与公共秩序达成平衡。《政教分离法》蕴含的精神在法国法治实践中也得到充分体现,对塑造现代法国社会具有开创性作用。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看,资产阶级的政教分离原则具有时代局限性和不彻底性,随着近些年法国族群比例的变化,这些缺陷导致其在实践中很难平衡不同群体的价值追求和现实利益。
作者
张波
钱秋实
Zhang Bo;Qian Qiushi
出处
《科学与无神论》
CSSCI
2024年第4期41-52,共12页
Science and Athe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