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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省人大(人代)及其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监督“利剑”护航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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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就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省人大(人代)及其常委会始终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关心关切、法律法规实施和相关工作难点堵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让监督工作更有力量、更有效率、更有温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作者 黎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南人大》 2024年第9期16-2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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