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地制宜开展巨灾保险工作,用市场化手段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可以为防范灾害风险、保障改进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持。浙江省扎实推进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坚持省级统筹和市县为主相结合、坚持民生保险和指数保险相结合、坚持保险理赔和减灾服务相结合、坚持科技创新和提质增效相结合,初步构建起具有浙江山海特色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为全力完善浙江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助力。
出处
《中国减灾》
2024年第21期38-39,共2页
Disaster Reduc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