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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的数字形态

Digital Formation of Mixed Ow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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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数字革命带来的历史性交汇期,也在孕育不同于私有制状态下的数字新文明。数字新文明实质上是共生共融的复合型新文明,而非孑然独立的文明类型。它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在数字技术的基础上获得的更高效的文明形态的呈现,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数字化表征。在现阶段,人类文明新形态及其数字化表征的数字新文明,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上的。“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的“中国场景”,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数字文明形态,它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基础之上。
作者 郝志昌 Hao Zhichang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海派经济学》 2024年第2期224-225,共2页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Shanghai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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