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控录像短视频作为视频监控技术与短视频耦合的新型媒介形态,并不能被简单地归为一种监视媒介。监控录像短视频应被视为一种直观、原初地呈现事件的“事件性媒介”。在媒介本体层面上,监控录像短视频可以被规定为一种由“事件-媒介-主体”的三元关系构成的“事件媒介”,依靠监控摄像头的“全时空”部署与短视频的媒介渠道,实现对事件的接收与生成,为主体的在世生存提供了“超越的可能性”。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4年第9期157-157,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