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当今各国普遍设立了应急征用制度,《宪法》及相关法律也设立了应急征用制度,但我国的法律在应急征用的适用条件、主体、范围、法律救济、拒绝征用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还存在缺陷与不足。因此,应当完善应急征用的适用条件、主体、范围、程序、补偿、法律救济、拒绝征用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以此形成有效合理的应急征用制度,保障公共利益,维护被征用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56-62,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