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地方知识产权局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审和公示,现确定2024年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名单(见附件),重点围绕“昌平草莓”等44个地理标志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期一年,自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
出处
《中国食品安全》
2024年第8期83-85,共3页
CHINA FOOD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