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成式人工智能主要有生成式对抗网络与扩散模型、ChatGPT与跨模态对齐技术等类型,其能够深度伪造或自动生成假视频、假音频、假图片、假文本。实践中,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公民的合法权利存在冲突。为了平衡二者的冲突,域外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引领与规范,加强其应用实践的监管与执法。我国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部门规章三个层面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引领与规制,加强对其应用实践的监督与执法,并在司法惩治与救济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出处
《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78-87,共10页
Journal of Guangxi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2023-YYZD-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