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发布了《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2024]11号,以下简称《批复》),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条件的约定,在效力上予以了否定性评价。《批复》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对现行建筑市场常见的“背靠背”条款进行了制约,同时也对司法裁判观点进行了统一,确保了司法裁判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由于《批复》的内容对建筑市场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需结合其整体体系分析,准确理解其适用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