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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严禁制售“特供酒”市场监管总局9月19日对外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公告明确,“特供酒”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6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
出处 《中国食品工业》 2024年第18期14-15,共2页 China Foo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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