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的全球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中,IFRS 17(《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对于保险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金融机构是集团公司、其附属企业中有保险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来说,集团总部的财务需要按照准则的要求做相应调整处理。在准则实施过程中,很多集团总部不是保险公司行业,对IFRS 17的理解认为可能只需要保险子公司进行准则应对,对母公司的影响考虑不够。并且IFRS 17相对复杂,很多集团总部不具备相关方面的人才,在考虑衔接和应对时,显得措手不及,也往往是外审关注的重点。本文以总公司为商业银行、附属企业中有保险子公司业务为例,分析IFRS17生效后对集团财务会计的影响,以期为企业提供借鉴。
出处
《金融会计》
2024年第7期30-33,共4页
Finan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