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惩戒是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小学生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教育方式。曾经,对教育惩戒的曲解与误判导致家校关系紧张。当下,教育惩戒应以纠错为目的,以爱心为前提,以适当为准则,以法治为依据,以育人为旨归,以共生为追求,实现其最大化与最优化育人效果。
出处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4年第10期15-20,共6页
Law-Related Education for Juveniles
基金
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家型教师和校长培养”专项课题“享受美育研究”(课题编号:2019-WT-05)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