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不仅有赖于执法机构的强制保障,还有赖于企业对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制度的自觉遵守。竞争合规作为事前预防违法行为的创新举措,已成为竞争政策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趋势。竞争合规激励作为竞争合规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已经在制度安排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同时也面临着极具挑战性的理论争议和实践障碍。未来,需要在立法、体制机制等层面推动改革创新,进一步释放竞争合规激励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优势与潜能。
出处
《中国物价》
2024年第11期54-59,共6页
China Pri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