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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基于李某某、薛某某工伤行政确认检察监督案的探讨

Adhere to 'Three Abilities'to Efficiently Handle Administrative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Cases with High Quality——Discussion Based on the Case of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of Li's and Xue's Work Injury Administrative Confi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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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个善于”不难理解,重在应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以“三个善于”为指引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依法纠正工伤认定不当判决,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工作岗位发病后未径直送医均不认定工伤”的做法过于绝对化,在一些极端特殊的情形下,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返家休息、极短时间内出现死亡后果这一连续过程未发生中断,应当符合“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在行政检察监督办案中,应准确把握法律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法条背后的立法精神和“三个效果”蕴含的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实事求是的司法观,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作者 李永君 Li Yongjun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20期1-4,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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