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震巨灾保险是有效分散地震灾害风险的主要市场手段。我国于2014年开始在各地区陆续开展地震巨灾保险的试点工作,为受灾民众提供风险保障。然而,地震巨灾保险的实际运行效果有待研究。为此,本文以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巨灾保险为例,构建了地震巨灾保险运行效果评价体系,基于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综合评价法(FCE)对其实际运行效果进行了评价。其中,评价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政策效果、市场运作效果、民生保障效果,以及12个二级指标。通过13位行业、学术与监管领域专家打分,根据AHP-FCE得到的最终评价结果为:该地震保险运行总体效果“一般”,其中“政策效果”表现较好,“市场运作效果”和“民生保障效果”表现一般。这说明市场在该保险的运行中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该保险也未达到保障民生的预期目标,未来应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地震保险中的作用,同时提升民生保障力度。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4年第10期33-55,共23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